義馬市法院
一面錦旗一份情 濃濃謝意暖寒冬
近日,寒風呼嘯,冷意襲人,原告趙某冒著嚴寒將一面印著“解民憂,心系群眾,盡職責,為民服務”的錦旗送到了義馬市發(fā)育民一團隊法官張欣的手中,“感謝張法官,這筆賬多少年了一直要不回來,現(xiàn)在經過法院我們終于見到了錢!”
2014年7月25日,被告張某軍、叢某與原告趙某、張某簽訂《基礎樁施工合同》,約定將其承保工程中的基礎混凝土灌注樁工程交由趙某、張某負責。趙某、張某接到工程后,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施工。工程結束后張某軍、叢某指示第三人王某與原告趙某、張某結算,并出具了結算證明。后趙某、張某拿著該結算證明一直找張某軍、叢某要賬未果,無奈訴至我院。該案件年代久遠,而且由于當時原告法律意識不強,很多證據缺失,庭審時被告張某軍、叢某均對上述欠款不認可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“小馬,帶上公文包,咱們再去找找當時的案件當事人問問情況!”為查清案件事實,張欣第一時間通過多方打聽,聯(lián)系當時工地上的知情人了解情況,同時多次組織舉證質證,組織雙方當事人當庭對賬,在庭審中通過不同角度、逐一詢問的方式,確定包工性質和工程量,以細致扎實的工作保證案件訴爭事實的精確查明和認定。案件判決送達后,張欣法官再次組織原被告雙方,就不理解的法律術語、證據采信、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、訴訟程序等與裁判結果相關的問題進行答疑解惑,在扎實的證據和嚴密的說理面前,被告張某軍認可該判決書中的判項,表示愿意向原告履行該款項,最終一場長達九年有余的要賬之路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澠池縣法院
“座談+走訪”法治副書記送法下鄉(xiāng)
近日,澠池法院組織40余名“法治副書記”入村協(xié)助村委開展工作,當好“五大員”,積極排查化解矛盾糾紛,宣傳政策法律知識,開展普法宣傳活動。
法治副書記以“座談與走訪”相結合的方式,向村干部了解村情民意、有無涉訴糾紛、群眾法律需求等情況,摸清底數、掌握情況。與村干部群眾通過座談交流,了解村集體經濟、產業(yè)發(fā)展現(xiàn)狀,幫助完善村規(guī)民約、規(guī)章制度建設,為重大事項決策和鄉(xiāng)村振興提供法律服務。同時向群眾發(fā)放宣傳手冊,宣傳澠池法院多元解紛機制等各項司法便民舉措,講解防范電信詐騙等法律知識,并現(xiàn)場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。
靈寶市法院
“拉網式”隱患排查 守牢“安全關”
近日,靈寶法院組織全院干警召開專題會議,深入貫徹落實靈寶市2024年礦山防盜采暨生態(tài)環(huán)保、安全生產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,對各項重點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。
會后,綜合辦公室聯(lián)合司法警察大隊在全院開展拉網式排查,圍繞“辦公、辦案、人身、財產、車輛、出行、水電、消防”等方面,對安全隱患風險點進行全面自查,確保院機關、各法庭安全保衛(wèi)工作無盲區(qū)、無死角、全覆蓋,特別是對職工餐廳、車庫、檔案室、訴訟服務大廳、法庭等重點場所的用水用電等進行細致排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的隱患做到整改責任落實到人,切實筑牢安全生產工作“防火墻”。
靈寶市公安局
未接通的電話
1月22晚,靈寶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徐品第在回家途中發(fā)現(xiàn)一名男孩孤身行走在馬路上,神情沮喪,且身邊沒有成年人同行,遂上前詢問情況。
剛開始,男孩警惕心較高,始終一言不發(fā)。為了讓孩子放下戒備之心,徐品第率先說出了自己半夜還在路上的原因,獲取了男孩的信任,孩子慢慢打開了話匣,說出了爺爺的聯(lián)系方式。
經了解,該男孩在靈寶市某中學上學,由于淘氣未遵守學校規(guī)定,與家人產生矛盾,負氣離家出走。徐品第待孩子情緒平復后,考慮到天氣寒冷,便帶孩子返回公安局,并與孩子家人取得聯(lián)系,其父母聞訊后趕到了公安局。徐品第先是交代其父母要多關心孩子的內心真實想法,隨后又叮囑孩子要好好和父母交流。在徐品第的調和下,一家人敞開心扉相擁回家。
此時已是零點,徐品第才再次踏上回家的路......